陳資雲家族古文書
家族文書
紙
民國民初時期/臺灣的日治時期大正年間
32.4*27.4公分
登錄號:2008.004.0108
本業主權移轉登記,主要是將文件指名的土地登記在特定人名之上,往後收取地租將以該人為對象。而本件登記人是居住在竹北一堡鹿寮坑322番地的陳記勝,登記位於山豬湖的四塊土地的甲數及課稅金額,209-18地,甲數36.75厘,價格為25.73円;209-14地,大小13.05甲,價格9.14円;209-13地,共23.75甲,2.63円;209-19番地則是2.5甲,價格1.75円。「課稅標準」欄位顯示總繳稅金額為39.25,另含登記稅1.184円。本文書押有新竹聽長高山仰的章,並在臺北地方法院新竹登記所辦理的土地登記,說明日治初期展開的土地調查工作在大正年間逐步推上軌道,進一步發展系統化的稅務、土地持有權登記等制度。
本件值得討論的是陳記勝與陳榮勝的關係,若從兩人的姓名判斷,可能是堂兄的近親關係。此登記土地209-18及209-19在同年大正7年(1918)的11月,也就是此登記辦理的四個月後,由陳記勝兒子陳連金等人,以相當可觀的金額轉賣給陳榮勝。陳榮勝買下此山豬湖土地的同時(大正7年間),將手邊持有的土地胎借及典當,很可能是為此案湊錢。若推測無誤,兩人的關係值得深入探討。